國際分手日! 離婚不動產分配要先看結婚日

繼雙宋昨日宣布離婚,讓不少民眾驚訝議論王子公主的愛情不到2年就破滅,另外一對神仙眷侶范冰冰、李晨也在昨日晚間宣布彼此已退回好友階段,更讓網友們譏稱6月27日是官宣的「國際分手日!」,不過根據統計,台灣離婚率是全球第二高,在現實面上,在台灣離婚後的不動產分配也意外成為注目焦點。

從相知、相愛到攜手,最後卻破局,彼此之間的房地產究竟要歸給誰?怎麼歸屬?大恆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陳建三指出,從法律的角度來看,《民法》針對夫妻的財產歸屬有三種制度,分別是「分別財產制」、「共同財產制」以及「法定財產制」,這三種制度各有其特色及優、缺點,最常見的就是不需公證的「法定財產制」。

法定財產制
法定財產制規則跟買房時間點關係甚大,在結婚之前的房子等財產,屬於各自所擁有,結婚之後取得的財產才是兩人共同擁有,雙方離婚後只能針對婚後財產進行剩餘財產分配。

例如房屋是在婚後購買,登記在丈夫名下、貸款由丈夫繳納,但是協議離婚時妻子還是有權利要求分配這間房子的資產。不過需要特別注意,雙方即便在婚姻關係中,但無償取得的不動產,如繼承、贈與等,不計入剩餘財產分配中。

分別財產制
顧名思義指的就是結婚後的財產各自分開,而且各自保有所有權、使用權及管理權,不論想如何處理自身資產,不論是離婚、或配偶死亡時,另一方都無權要求分配或繼承配偶的財產。

共同財產制
就是夫妻結婚後的財產和債務,全部都是歸為兩人所共有、承擔,所以包括房子、汽車、存款等財產,夫妻都有使用權及管理權,所以在夫妻處分財產時都應該要經他方同意。例如妻子想要賣自己的房子時,得要經過丈夫的同意才行。

陳建三表示,目前採共同財產制、分別財產制的夫妻較少數,原因在於須向法院登記,未登記法院就採定「法定財產制」。專家提醒不少打算結婚的新人,在你儂我儂之時並未注意到未來財產分配問題,若雙方在婚前,有共同購入「新房」的準備,建議應有部分可以登記為一人一半,才能避開法定財產制婚後才算帳的眉角。(陳筱惠/台中報導)

出版時間:1508
更新時間:2129

范冰冰(左)也與李晨宣布分手。翻攝范冰冰微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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